原標題:高鐵動車吸煙 今年已查處六起
本報訊(記者 池海波)昨天,鐵路警方發(fā)布小長假出游提示,今年以來警方已經處理了6起在高鐵、動車上吸煙的案件,而去年更是處理了32起類似案件。根據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和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在高鐵動車上吸煙,造成嚴重后果者將被處以拘留。
高鐵衛(wèi)生間吸煙
觸發(fā)煙霧報警器
4 月8日8時55分,由深圳北開往北京西的G72次高鐵旅客列車運行至廣州北和耒陽西站區(qū)間時,第11號車廂衛(wèi)生間的煙霧報警器突然響起。經檢查,乘警發(fā)現 一名男子正躲在11號車廂的衛(wèi)生間內吸煙。吸煙男子叫陸某,31歲,湖南省耒陽市人,承認了躲在衛(wèi)生間內吸煙的事實,后被乘警移交給前方車站派出所處理。
據北京乘警支隊統計,2014年共處理旅客在高鐵、動車組列車上吸煙32起,其中5起造成列車減速緩行,并最終導致了列車晚點。進入2015年以來,截至4月24日,北京乘警支隊已處理旅客在高鐵、動車組列車上吸煙6起。
高鐵動車上吸煙
最高可處以拘留
北 京乘警支隊劉副支隊長介紹,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第七十七條規(guī)定:“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”: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(qū)域吸 煙。第九十五條規(guī)定:“違反本條例第七十七條規(guī)定的”,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,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,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 罰款。
依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23條規(guī)定,對于吸煙行為造成減速、停車等嚴重后果,擾亂正常運輸秩序的,對違法行為人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處500元以下罰款。涉嫌犯罪的,依據《刑法》有關條款追究刑事責任。
停車之時過煙癮
盜竊案已有兩起
乘坐高鐵、動車出游如今已是乘客首選,特別是到站停車的短短兩分鐘,不少“煙民”趁機趕緊到站臺上猛吸兩口,殊不知這“過癮”的兩分鐘內,有人的手機就“不翼而飛”了。進入4月份以來,在高鐵列車上已發(fā)生了兩起旅客下車抽煙“手機丟失”案件。
4 月10日,G44次高鐵列車運行至徐州東至濟南西站區(qū)間時,13號車廂的一名男子下車吸煙時,放在座位上的筆記本電腦就被人“順走”。4月15日10時 許,G111次列車運行至泰安站至滕州東站區(qū)間時,1號車廂的一名男子趁2分鐘的停車時間,將一個蘋果手機放在座位前的網兜內,就趕緊下車去吸煙,等他回 來后發(fā)現,放在網兜內的手機不見了。
鐵路警方提醒旅客,隨著“五一”小長假的臨近,旅客一定要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,切記人和物品不能分離。
|